秦市开发区检察院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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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2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王红艳)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表彰大会上,秦皇岛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这次评选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举办。
据介绍,开发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从2000年开展,出台了《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暂行办法》,建立了青少年维权档案,制定了诉讼中的“七项制度”,在办案中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全程跟踪”。在2002年、2003年,先后荣获市级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同时,检察院还实施了青少年维权“五项工程”:捐资助学的“花蕾工程”、送法进校的“五个一育苗工程”、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防护林工程”、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程”以及聘请社区联络员的“社区联动工程”,使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触角伸展到社会各个角落。近3年来开发区内的在校学生犯罪率实现了零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