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水源地拒批“农家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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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青岛讯位于北宅街道办事处一家餐饮项目到崂山环保分局申办环保手续,被拒。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项目采取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农家乐”经营模式。执法人员在对项目初审时发现,该店地处农村,上下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如开办饭店,产生的餐饮废水通过自然渗漏排入地下,势必污染地下水源。而该项目距离崂山水库上游水系的五龙河北岸直线距离约为150米,位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
根据《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区域不能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 据介绍,随着崂山景区旅游资源的不断宣传和开发,餐饮业对景区环境造成的污染及潜在的生态安全隐患日益显现,青岛市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为确保让岛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维护好良好生态环境,崂山环保分局对该项目坚持拒批,依法下达审查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