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县低收入户打官司由政府出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莹)昨天,延庆县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式建立,今后延庆县、乡、村都将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民和农村政府、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提供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完全由政府出钱酬劳。 为了减免农民的法律服务费用,降低农民维权成本。延庆县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县一级建立由3至5名精通法律和政策的律师组成的县政府律师顾问团,协助政
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可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部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代理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章程、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公证事项,调解矛盾纠纷等。 此外,延庆县进一步降低了援助门槛,将有关村级组织、村集体及有关涉及农村公共利益的;贫困村有关农村生产经营的以及贫困、低收入户和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办理的法律援助事务纳入援助范围。公证机构也对贫困村集体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农村发展公益事业的和贫困、低收入农户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提供减免费用的公证服务。 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报酬全由政府买单。从社会聘用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底薪为每人每月500元,村法律服务室固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此外,以办理服务项目的类型、标的、难易程度不同而予以计件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