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经理告原公司“毁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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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我给旅行社创造了1亿元的业绩,他们却以‘严重失职’辞退了我,还到处宣扬我是并不存在的出境部销售经理。”被辞退后,格里菲旅行社部门经理张雨指控旅行社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今天上午,这起名誉权纠纷在东城法院开庭。 “我在旅游界是个比较有知名度的人。”原告张雨开庭后这样形容自己,他原在格里菲旅行社做出境业务的销售工作。格里菲旅行社是在中国建立的第一家外商独资旅行社。
张雨说,今年2月9日,他在和上级公司派来的新负责人谈话时,提出了一些建议,却被负责人认为:“张雨在教我怎么做总经理。”“此事之后,对方耿耿于怀。”2月14日,负责人指责张雨“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并限张雨在1小时内必须离开公司。当他询问被解雇的理由时,负责人说:“我会去找,也许能找到,也许不能。”次日,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向张雨所有的客户发送有关他离职一事的所谓“正式宣布”,宣扬张雨离职一事,并在此函中明确表明:张雨为出境部销售经理。 “这份函在旅游界引起了巨大凡响,因为格里菲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他们却公然将操作非法业务的责任转嫁给我,使得我被众多业界人士误解。”法庭上,张雨原来的同事作证说,格里菲旅行社确实操作了出境游业务,而这是被旅游部门明确禁止的。 旅行社承认辞退张雨时,确实向一些旅行社发出了一份函。旅行社代理人在法庭上的答辩非常简练:“这是一个劳动争议,被告没有侵害行为,也没有侵害后果。”J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