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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肇事阻碍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1: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4日热线消息11月2日,一名男子酒后无证驾驶无行驶证、无牌照的摩托车肇事后,还百般阻挠交警执法,最终换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日下午4时许,天桥公安分局泺口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肇事后,不仅不配合执勤交警的工作,而且还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民警调查后得知,当日下午3时许,天桥交警大队外环中队交警接到报警,一
名男子骑摩托车沿北外环自西向东,行驶至济泺路与北外环路口等候绿灯时,突然歪倒,连人带车撞在旁边同样等候绿灯的一辆皮卡汽车的车头上,致使皮卡汽车前盖被撞坏。交警接警赶到现场后,经检查发现,肇事男子张某(男,36岁,齐河人)既没有驾驶证也没行驶证,而且其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有牌照,于是依法扣留了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在讯问过程中,交警发现张某满嘴酒气,便要求张某抽血接受酒精检测。张某叫嚣着让交警归还他的摩托车,不然就让交警“好看”,并且拒绝接受酒精检测。交警再三向张某强调他们是在依法执行公务,请张某配合他们的工作。张某非但没有停止无理取闹,反而开始辱骂并推搡交警。而且在推搡过程中,张某将交警的一辆警车的左侧后视镜打碎。

  随后,民警耐心地对张某进行教育引导,指出其无证驾驶无牌照、无行驶证的摩托车,本来就违犯了多条法律法规,拒不配合交警执行公务那就更是错上加错了。随着酒劲慢慢消退,清醒后的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抽血检测。经过检测,张某确系酒后驾驶。

  目前,张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被天桥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通讯员 王兵 李哲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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