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立法保护舆论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1:24 京华时报

  据《河南商报》报道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日对外公布,“新闻单位应当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首次被写入《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该条例还将公务接待、教育收费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受关注、容易引发职务犯罪活动的行为列为“重点监管区”,要求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