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29名遇难矿工先期赔偿每人6.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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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1:5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刘磊 金奉乾 为您报道 靖远“10·31”矿难善后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昨日记者获悉,初步赔付标准已经确定,29名遇难矿工每人6.1万。 靖煤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德军告诉记者,对于在矿难事故中遇难矿工的赔偿问题,他们将严格遵照国家工伤条例进行,因为这29名遇难矿工生前都是参加了保险的,根据条例,他们先期将一次性给予48个月的工资赔偿,再加上其他一些费用,总计是6.1万。至于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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