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已满18周岁可否要前夫付抚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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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2:37 海峡都市报 | |||||||||
陈女士咨询:1998年法院判决我与前夫离婚,女儿由我直接抚养,前夫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女儿18周岁止。现女儿已年满18周岁,读高中二年级。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前夫继续给付女儿抚养费? 林昌样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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