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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今起挨“打” 合肥开展专项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3: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近期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为此,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今年10月25日晚8:45左右,亳州市谯城区驾驶人王振东饮酒后驾驶皖S056××号风神牌小型汽车,沿合肥市屯溪路由东向西行驶到美屯立交桥东侧时,由于酒精作用致使汽车前部撞击桥中心水泥隔离墩,导致王振东和车上5人受伤及车辆损坏。其中,一人经医院抢
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后经交警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王振东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等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一款(一)项之规定,王振东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为使悲剧不再重演,有效遏制酒后驾车肇事的事故多发势头,合肥市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午后及晚间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

  此外,交警支队还要求各交警大队主动与辖区酒店协商,争取酒店支持,在酒店内明显位置摆放“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提示牌,以从源头杜绝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

  (芮峰 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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