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骗取低保者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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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4:07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在南京,伪造证明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将被重罚。按照刚刚颁布的《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除追缴欺骗所得外,还将对其作出最高为冒领金额3倍的罚款。 《试行办法》将虚报、隐瞒实情申请低保救助的违规行为处罚作为专项一一列出。按照规定,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实情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经查实,其家庭月人
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人员减少或收入增加,如果在一个月内不向原申请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者管理机关报告,将视情节给予追回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直至并处冒领金额两倍的罚款。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