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调解 省心和谐(基层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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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4: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这是河北省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诉讼全程调解中的“立案调”。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在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前,就调解化解纠纷21件。 开发区法院受理审判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案件,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打官司后仍要在一起工作、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虽然可以解决矛盾和纠纷,但很可能形成新的矛盾和纠纷,胜诉者往往并不一定就是胜利者。该院领会全国法院系统加强调解工作的精神,在完善具体操作方式上下了功夫,现在已经总结出“八调”工作法:立案前调解;送达诉状文书时调解;被告答辩时调解;开庭前即时调解;交换证据时引导双方在确认证据的基础上调解;庭审时调解;庭审结束后在判决前发挥双方亲属等人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在执行阶段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这样,从立案到执行,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选择调解结案,避免诉讼费用继续支出,而且双方还可以恢复和气。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审结的650多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5%。不仅当事人省了心,法院也少了“执行难”等问题。 (徐士龙) ●子夜点评: 严格执法,还须有情操作。追求法律效果,还要兼顾社会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