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证据七成劳动者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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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1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李志波)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市民王先生虽然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一些证据,但均没得到认可,最终败诉。记者近日从市劳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因缺少证据,本市有七成劳动者在劳动官司上吃了“败仗”,胜诉率较往年有所降低。 日前,家住燕儿岛路的市民王先生向市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称其于2004月6月应聘
王先生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了六份证据。但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由王先生以前5位同事提供的签字证明材料,因该5人均未到庭作证,所以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本人记录的工作情况也无法确定真实性,所以这些证据均没有得到认可。 劳动者应该怎样搜集证据呢?市劳动仲裁委有关负责人给出五点建议:首先,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其次,平时应注意积累,如加班加点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可以自己记录并让同事签字作证;再次,对于工资卡、工资条,以及有自己参加的公司活动的图片资料,也要保存好;对于工伤案件,劳动者应保留好医院的原始病历资料;如果单位要处理职工时,比如说辞退时,一定让单位出具书面材料。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