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缺证据七成劳动者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13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李志波)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市民王先生虽然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一些证据,但均没得到认可,最终败诉。记者近日从市劳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因缺少证据,本市有七成劳动者在劳动官司上吃了“败仗”,胜诉率较往年有所降低。

  日前,家住燕儿岛路的市民王先生向市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称其于2004月6月应聘
到香港中路某公司任副总经理,月薪4200元,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直到2005年底,公司也未发给他一分钱工资。王先生要求,劳动仲裁部门依法裁决公司支付给他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的工资近8万元,同时,给他工资总额25%的补偿金19950元;补缴劳动保险3000元。

  王先生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了六份证据。但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由王先生以前5位同事提供的签字证明材料,因该5人均未到庭作证,所以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本人记录的工作情况也无法确定真实性,所以这些证据均没有得到认可。

  劳动者应该怎样搜集证据呢?市劳动仲裁委有关负责人给出五点建议:首先,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其次,平时应注意积累,如加班加点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可以自己记录并让同事签字作证;再次,对于工资卡、工资条,以及有自己参加的公司活动的图片资料,也要保存好;对于工伤案件,劳动者应保留好医院的原始病历资料;如果单位要处理职工时,比如说辞退时,一定让单位出具书面材料。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