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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回购经济房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20 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并于近日下发。规划改动最大的应该是涉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相关政策。

  之前的公示稿表示,“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而在此次的表述中,调整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从措辞上来看,审批后的住房规
划涉及两个变化:一是“政府回购”之说取消;二是对于实行内循环的经济适用房,限定为“今后新建和销售”的项目。

  然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规划委相关官员未作回应。(刘行)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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