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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私囊 二讯扁时“馈赠说”不打自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0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5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民进党中央昨日四点声明中的第一点指出,检察官起诉书中,并未叙明是否有“国务机要费”流入个人口袋,此一说法实在睁眼说瞎话,因为,陈水扁第二次约谈时承认,“国务机要费”发票中的钻戒、衣服等,“是我夫人买来自己用的,这是我馈赠给她的。”

  据中国时报分析指出,陈瑞仁虽未证明吴淑珍“贪污所得”的一千四百多万全部流
向,但可以确定,这些钱都由陈镇慧领给吴淑珍,而其中一部分,陈水扁已亲口证实,吴淑珍用机要费买了她自己要用的东西。

  坦言部分买礼 是送给了夫人

  先谈吴淑珍部分,在陈瑞仁扣案的机要费支出凭证当中,经查确定实际购买人为吴淑珍者,共二十九张,金额一百四十九万余元,其消费内容包括餐饮及购买黄金摆饰、衣服、皮鞋、钻戒、太阳眼镜等物,陈瑞仁为了证明这些物品是吴淑珍使用,特别询问了商店店员多人,确定这些商品曾经过吴淑珍试穿、试戴、量尺寸、送回修改等过程。

  而在十月二十七日陈瑞仁第二次询问陈水扁时,陈瑞仁直接说,“经查‘国务机要费’申领发票中,有些是吴淑珍夫人购买钻戒、衣服、太阳眼镜、皮鞋等物所取得之发票,您对此之解释为何?”

  针对此一问题,陈水扁改变他在八月七日第一次被约谈的说法,“有二种情形,一种是我夫人买来自己用的,这是我馈赠给她的,这部分比较少。另一种情形是我夫人买来要送人的,是送给一些外宾或在婚丧喜庆时送人的。”

  对于陈水扁“馈赠”吴淑珍的说法,起诉书其实持较宽松的标准,并未说完全不可,只说,若真有馈赠,“亦应依照一般犒赏或致赠之程序为之,其数额亦应符合一般社会常情,否则‘总统’岂不可以将全年度数千万元之‘非机密费’全数致赠给‘第一家庭’而擅自变相加薪?”

  受赠人先垫买钻戒 未请足款

  但即使依照此一较低的标准,'第一家庭"也是不合格的。根据检察官的调查,观诸扣案之二零零零年度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一之之“国务机要费”支出凭证,其中馈赠物品部分(多为陈水扁探视党国大老时致赠之水果与人蔘)均由“总统府”侍卫室或他员工先行购买,再致赠物品,从未有如吴淑珍的状况,“受赠人先自行垫款再检具发票请领‘国务机要费’之情形。”

  起诉书中再提出的另一项疑点指出,吴淑珍二零零五年六月上旬至蒂芙尼中山店购买一只新台币一百三十二万余元的钻戒,经查其中之二十七万六千多元,则是以SOGO百货之商品券支出,此商品券之发票日后有用来申领机要费,起诉书质疑,如果该只钻戒是陈水扁所馈赠,理应全数价金均由机要费支出,何以仅部分支出?

  起诉书因此认为,这样的付款方式与一般馈赠有违,足认吴淑珍消费之当时,陈水扁并无馈赠夫人之意思,也无事实行为,当然就不能在案发之后,以“追认”方式认定该等物品系陈水扁对于吴淑珍的馈赠。

  至于代买物品致赠他人部分,陈瑞仁分别询问陈水扁及吴淑珍,但两人都无法说出受赠人的具体姓名,而经扣案之相关发票亦未检附任何领据或加注任何注记,起诉书因此表示,自不得仅凭被告吴淑珍空言,因此吴淑珍亲自购买物品取得发票所申报领得之机要费,应不得排除在贪污所得之外。

  陈镇慧定期领现金 转交扁嫂

  另外,检方在调查陈水扁所提的“甲君”对外秘密外交工作后,查证结果认为是“纯属虚构”,也因此判定该案中,由李碧君提供的五百四十二万发票,均由吴淑珍提出申请机要费,均应列入贪污所得。

  对于这一部分,民进党人士也大声喊冤,批评陈瑞仁,不能因为陈水扁顾及机密外交无法提出金钱流向,就认为“第一家庭”污钱。

  问题是,依照起诉书,吴淑珍收集发票到一定数额时,就以小信封装妥后交由玉山官邸总管林哲民,转交给“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而在领回现金时,则是由“总统府”第三局出纳科给予发票同额现金,陈镇慧领得后,再以信封内装该等现金交由林哲民,转交吴淑珍收受。

  吴淑珍经由此一过程领得一千四百多万,但在陈水扁谈及这些发票所要报销的外交经费中,金钱流向却又不相同,例如,海外外交案中的三百二十万,依扁的说法,就是分别由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及机要室主任曾天赐,整合他们手中的机要费而成,并非从吴淑珍手中取得。

  一千四百万流向 待扁说清楚

  起诉书中更记载,林德训谈及接任马永成陈水扁办公室主任一职时的工作交接,“交接过程中马永成有告诉我那些人可以拿发票来申报‘国务机要费’,其中包括吴淑珍夫人,我主观认为,吴淑珍夫人应该帮‘总统’作事,或官邸那边的开销,本来就可以拿发票来申报‘国务机要费’,所以就没有多问”。

  由吴淑珍收集发票取得的一千四百多万,如果是帮陈水扁作事,即使伪造文书,大多数人仍站在台湾的立场还可体谅,但是如果是拿来报“官邸”开销,那是怎样的官邸开销,其中难道包括钻戒、黄金,陈水扁今天若要举行记者会,应该效法陈瑞仁调查每一张发票的精神,将一千四百万每一元的流向说清楚,才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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