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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钱财 受害人反成疑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0: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刘峦 通讯员 张伟 袁力】一男子自家失窃的笔记本电脑,却在好友家出现,难道是好友实施盗窃?面对这种状况,受害者在发现自己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后并未报警,而是以此威胁好友敲诈5万元人民币作为经济赔偿。3个月后,公安东丽分局刑侦六大队在处理另一起盗窃案时,抓获了盗窃电脑的真凶,澄清了其好友的盗窃嫌疑,但该男子仍旧不退还敲诈的现金和扣留的物品。于是一台被盗笔记本电脑引发出一宗离奇敲诈案。原本受害的人却被警方以涉嫌敲诈而成为犯罪嫌疑人。

  案发前,郝某经营一家福利彩票店,通过玩牌与王某(男,29岁,东丽区人)相识,二人来往密切,关系甚深。2006年5月,王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据其一朋友讲,笔记本电脑是郝某偷的,王某对其信以为真。6月3日13时许,王某以找郝某有事为名将郝某骗到其在大毕庄村的暂住处,将郝某稳住后,王某来到郝某家中,向郝某的妻子索要电脑,郝某的妻子并不知道电脑的事情。于是,王某便开始自行在郝某家中搜查,果然在床下发现自己丢失的三星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元),王某拿起电脑立即返回家中,以郝某盗窃其电脑为由,向其索要5万元的赔偿费,郝某百般解释,电脑不是他偷的,王某不但不听解释,还一拳将郝某打倒在地,对其进行威胁恐吓,郝某被迫无奈,通过苦苦哀求,使王某将赔偿金降到了3万元。当晚,郝某的妻子将5000元现金交给王某,王某才将郝某放回,并要求转天再给王某5000元,其余2万元在一个月内还清。6月4日上午,王某到郝某家中,索要5000元时,见郝某未在家中,王某竟将郝某家中的彩票机强行搬走,郝某回家后发现彩票机不见,便立即拨打110报警。

  公安东丽分局大毕庄派出所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某的电脑是郝某所偷,所以民警要求王某先将郝某的5000元现金和彩票机归还郝某,不要影响郝某的正常经营,等公安机关对电脑被盗案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处理,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归还彩票机。2006年9月,公安东丽分局刑侦六大队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该人系王某与郝某的朋友,交代了盗窃王某手提电脑并偷藏于郝某床下的犯罪事实,至此,郝某的犯罪嫌疑被澄清,当大毕庄派出所的民警寻找王某时,王某已携款闻风而逃,民警通过在王某家附近连续蹲堵守候,9月28日将返回家中的王某抓获。现王某因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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