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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要从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入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1:5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评论员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中央的决定把坚持以人为本,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条原则,意义重大,充分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突出了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是顺应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必须从执政为民的根本执政理念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从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选准切入点,那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放在首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在我省,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教育收费、看病难看病贵、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问题相对表现突出,也一直是群众呼声最高、要求最强烈、最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要克服畏难情绪,妥善做好信访工作,真正地把工作的成效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和谐出自公平,和谐有赖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社会公平和正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与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不公平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虽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公平问题仍显得十分突出,尤其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还很不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在促进发展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营造一个心齐气顺的社会氛围。

  要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既着眼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寻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结合点,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在一个社会中,只有全体劳动者同心同德,人尽其材,才能不断取得进步,不断增进团结和睦;离开了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建立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要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要继续破除用人机制和体制上的障碍,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营造一个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要继续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推动龙江的大发展、快发展。

  和谐社会建设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作为最高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理想。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让龙江大地文明之风劲吹,和谐之花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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