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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卖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2:49 法制晚报

  新华社西安11月5日专电(记者 耿学鹏、杨一苗)记者从陕西省安康市政府了解到,安康市自今年11月起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且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安康市商务局监制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
酒”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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