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减掉2.75万村干部 5年内编制只减不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6:37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5日南昌讯(实习记者 蒋婕 报道) 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西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着力转变乡镇职能,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通过人员分流精简掉2.75万村干部。会议还明确规定,未来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 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是中央提出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江西要求,任何地
资料显示,经过改革,全省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已减少了3955个,精简40.8%;行政编制减少了13461名,精简24%。乡镇事业站所减少了11782个,平均每个乡镇由15个减为6.5个,事业站所编制减少了22503名,精简32%,平均每个乡镇由57名减为35名。全省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共分流人员近3万人,清理临时及自聘人员2万余人,共精简5万余人。 目前,全省共有39个试点县的578个乡镇全面开展了改革试点,另有25个县(市、区)各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试点,使全省试点的面达到了40%以上。根据整合资源、扩大规模、节约开支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撤乡并村工作,大幅压缩村组干部,村组干部实行交叉任职。通过改革,全省乡镇由1786个撤并为1388个,行政村由2.03万个减为1.59万个,村干部由9.7万人减为6.95万人,共精简掉2.75万人。从而优化资源,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 会议还就转变政府职能提出明确要求。今后乡镇政府将强化三种职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政府机关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农服务水平,由过去的“收税(费)型”向“服务型”转变。同时,政府机关应“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