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授予吴新芬“好军嫂”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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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22:5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拉萨11月5日消息(记者德庆白珍)今年(5日)下午,在西藏自治区军区礼堂隆重举行了西藏自治区、西藏军区授予吴新芬同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军嫂”荣誉称号表彰大会。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张庆黎为吴新芬同志颁发证书。 吴新芬,西藏山南军分区政治部组群科干事王俊景的妻子。1997年,王俊景因抢救群众生命财产而光荣负伤致残。吴新芬得知消息后,毅然不顾家人反对,辞去工作赴西藏照
今年9月4日,西藏自治区党委作出决定,授予吴新芬同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军嫂”荣誉称号。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向吴新芬同志学习活动。 表彰大会指出,吴新芬同志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党员先锋,是热爱祖国、支持国防事业的模范军嫂,是全区广大官兵和军人家属学习的楷模。全区广大官兵、职工、家属,要学习吴新芬同志。像她那样,在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上带好头,在团结友爱、关心他人上带好头,在诚实守信、服务社会上带好头,在爱党忠诚、爱国奉献、爱军精武、爱岗敬业上带好头,争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争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