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6年13.42亿元资金帮扶困难群体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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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4:3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茜】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就业再就业资金是促进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本市围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突出问题,根据需求制定政策,按照政策安排资金,对准项目落到人头。2006年预算安排13.42亿元,1—9月份实际支出10.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79%。制定实施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12万从事灵活就业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每年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2.4亿元。
根据不同就业群体的需求,本市围绕十类企业制定政策,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围绕十种人群,盯人帮扶,对准人头,落实政策。在预算安排中,重点保障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项目;先后制定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失业保险、城镇低保和再就业联动机制和困难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等近十项地方性政策;以保持政策连续性为条件,增列支出项目,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到退休,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没有时间限制,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彻底解除了这些人员的后顾之忧。 同时,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围绕十种就业困难群体制定政策,分类指导,盯人帮扶,妥善安置。对“4050”人员依托14个系统13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发九大类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5.3万人,发放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4.1亿元。对单亲母亲、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吸纳,每吸纳一人,给予3000元补贴,有一万个家庭,2万人受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