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有人监守自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58 江南都市报 | |||||||||
省公路工程监理公司四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61.9万元 核心提示 经警方查明,2002年9月以来,江西省公路工程监理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徐某与公司直接负责人王某、陈某、柳 某4人涉嫌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人民币61.9万元集体私分给个
私设小金库入账98.5万余元 据了解,江西省公路工程监理公司是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于1994年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0年10 月,徐某被省公路局聘为该公司经理兼法人代表。他召集公司行政部部长王某、主办会计柳某、会计陈某开会,决定设小金库 ,用于发放福利,并交由柳某保管。 2002年9月19日,梨温A段监理代表处向监理公司支付24.454万元设备租赁费,柳某将其全部存入小金 库。2002年12月,徐某主持召开会议,决定用上述资金给职工发放福利。会后,由王某、陈某、柳某具体操作,从小金 库取出15.1万元分发给监理公司全体38名职工。 警方查明,徐某担任监理公司经理后,召集王、柳、陈等人,以所收监理费和设备费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柳某 共保管监理公司账外资金人民币98.5万余元。 从财务上套现46万发福利 2002年年底,公司财务人员向徐某提出要交较多的企业所得税,徐召集王、柳、陈等人开会,决定从财务上套出 现金交王某、陈某保管。 随后,王某、陈某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存折,并将上述现金全部存入其存折中。2003年12月,徐某主持召开 会议,决定用上述资金发放福利。之后,王某、陈某到银行办理了转账手续,将46.83万元转入职工存折,每名职工分得 1.2万元。 会计挪用12万元买房搞装修 据查明,2002年底,徐某等人提出要各驻地办、代表处、中心实验室虚开发票到公司财务报账,各工地上交的钱 由陈某收取存入陈、王保管的存折。 2002年9月11日、2003年1月28日,漳龙J1驻地办上交监理公司20万元监理费,柳某将其全部存入 自己保管的小金库。 2003年2月20日,柳某擅自做主,从“小金库”中取出7万元购房,11月30日又私自取出5万元用于装修 。柳某于2004年6月至11月分三次归还了上述款项。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被起诉 据了解,徐、王、柳、陈4人为南昌市人,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案发后,4人均于2005年5月17日被刑事 拘留。其后,徐某等人全部或者部分归还了不当所得。 昨日,记者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公诉方以西检刑诉(2006第307号)起诉书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指 控被告人徐、王、陈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告人柳犯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法院不久将对此案展开审理。王宪文记者 王平实习生颜林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