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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蜘蛛房” 业主奔走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2:46 新闻晚报
□记者王凤梅

  晚报讯 龙水南路某弄小区的几十名业主3年来仿佛住在蜘蛛网里,新房子里到处都是裂缝,而向开发商报修,竟被置之不理。无奈下业主诉诸法庭,开发商竟然将公司偷偷转移成“空壳”,企图逃避责任。几经周折诉讼后,历时1年,近日业主终于讨到了说法。

  2001年4月,徐先生购买了龙水南路某小区的商品房,但在入住后发现房子几乎是“
豆腐渣”工程。客厅、卧室及卫生间的墙上横竖都是大大小小的裂缝,墙面、塑钢门窗漏水,室内装修全部被破坏。小区里几十户人家都出现了同样的情况。按照购房时签署的《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开发商要承担维修责任,但是,业主们屡次向开发商所属置业公司报修,竟然全吃了闭门羹。

  2002年,业主将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而该公司竟然下落不明,法院开庭传票无法送达。原来这家公司申请变更了股东,由另外三家公司担任。2005年,一家皮具公司又接受了置业公司的全部股份。一个月后,又有一个案外人从皮具公司接受了该公司持有的5%的置业公司的股份。

  业主们从去年9月起只能不断更换诉讼请求,将三个股东追加为被告。

  法院指定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报告,法院判决,房屋出现裂缝,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置业公司理应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承担免费修复及补偿0.5倍修复费的责任。由于修复后房屋质量问题不存在,因此房屋所在的地段、周边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等是决定房地产价值的主要因素,业主提出的房屋交换价值损失难以存在,其要求置业公司返还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受影响、多收的购房款的诉请难以成立。置业公司是独立存在的,可承担民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应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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