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也能当“教授”并实行任期考核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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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3:02 中国徐州网 | |||||||||
彭城晚报讯(记者李小委实习生王晶)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调动广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我市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普通中学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省是第一年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首批评定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300名左右 。初步试点后将在全省推开,今后可能将涵盖整个教师队伍。
据悉,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聘的资格由全省统一界定,我市普通中学在职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均可参加评聘,外语 、计算机应用考试、考核可实行“先评后补”。具体详情可登陆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或徐州 教育网(www.xze.cn/)的师资建设栏目查看。 经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区审核、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确定这五道程序后,市教育局将对推荐的中学高级教 师的师德表现、教学工作实绩、教科研成果、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表决,产生上报 人选。经省教育厅评定后选出我市的教授级教师,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将享受教授工资待遇,并实行任期考 核制度。 -申报条件 凡申报者,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 以上;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不少于3次,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 等奖等;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 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 成准予结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并获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