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包纸巾出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法宝超市光华路店一位顾客将整包出售的纸巾拆散购买,超市认为顾客故意损坏商品而要求全价购买,顾客则认为没有零售标识可以零买,争执不下,超市拨通了报警电话。 据艾先生称,下午6时左右,他在超市欲购买纸巾应急,便将一款内装10小包、售价6.9元的纸巾拆开,取出两小包去结账。
艾先生认为,超市没有在货架上标明纸巾不可单买而拒绝购买整包纸巾,值班经理郝先生则表示,该超市纸巾柜台从未散卖过,价签上也清清楚楚地写明10包的价格为6.9元,而且价签上的条形码与大包纸巾外包装的条形码完全一致。他认为顾客艾先生属于故意损坏商品,艾先生不赔偿则报警。“他说你要是不买我就报警,我说我肯定不会买,你报警吧。”艾先生有些气愤。果然,郝经理拨通了110。 晚7时左右,建外派出所的民警来到超市办公室。在了解情况后,民警仔细阅读了郝经理递上的纸巾价签,签上标注“某某纸巾10包,6.9元”。民警认为价签上已经足够清楚地写明6.9元是10包,即一大包的价格,而且大包装与价签上的条形码一致,艾先生应按标价购买被损纸巾,而郝经理应改善处理矛盾的态度和与顾客的沟通方法。“我从来没有因为两包纸巾而出警,今儿个是第一次。”这位民警哭笑不得地说。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艾先生与郝经理握手言和,艾先生用6.9元将拆过的纸巾买走,郝经理同意向公司反映价签标识情况,争取改进服务质量。 叶晓彦J0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