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用于产品包装 红学家告赢曹雪芹酒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4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日前从曹雪芹酒业获得了15万元的作品使用费,同时曹雪芹酒业公司表示,不再将涉案书法作品用于产品包装。 1994年6月,周汝昌参加河北省曹雪芹研究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期间,应邀题写了“曹雪芹家酒”等书法作品。后曹雪芹酒业公司将“曹雪芹家酒”五个书法字体用在大门牌楼正面,并将此作为产品名称使用在其生产的“曹雪芹家酒”及“曹雪芹酒”外包装及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