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四成火灾发生在住宅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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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7:21 深圳晚报 | |||||||||
上月四成火灾发生在住宅楼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近期天气干燥,注意用火安全
本报记者周茹特约记者文书启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消防局了解到,10月我市共发生火灾99起,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9.4万元。从引发火灾的场所来看,住宅楼内发生的火灾排在首位,多达36宗。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近期天气干燥,请注意用火安全。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月的火灾宗数下降了47%,经济损失下降了39%。电气线路和设备出现故障、居民家中的燃气设施和炉具发生故障以及市民用火不谨慎留下火种等是近期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上个月共有36起火灾发生在住宅楼内,占全市火灾事故总数的39.1%,而在工业生产场所发生的火灾也占较大的比例,共有19宗,占火灾事故总数的20.6%。 有市民问,家中如果着火是先报警还是先扑救?消防民警表示,火势在初级阶段时,家里如果有灭火设备,同时有几个人在场,可以先灭火。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又不具备灭火条件,应该跑出去呼救报警,然后再回来扑救。千万不要让小孩参加灭火,一旦家中着火,应让他们立刻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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