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下台”承诺 骗百姓不懂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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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7:52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厦门日报报道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宣示一审判扁嫂有罪他就下台,一审审理时间要多久,根据台“司法院”规定,一审办案期限为1年4个月,而如果法官能在期限内结案,最迟2008年3月初结案,届时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都快要选出来了,离陈水扁任期只剩约两个月。因此,法界人士普遍认为,陈水扁“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是标准的诉讼拖延战术,等于在欺骗不懂司法实务的老百姓。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6日上午举行党团大会,通过罢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的提案。如果能顺利通过相关审查程序,台“立法院”预计将于11月24日第三度表决罢免陈水扁案。 亲民党方面已经对国民党的“罢免案”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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