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腥草注射液须示可能过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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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7:52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日公布了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样稿,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该药说明书注明“警告:本品可能导致严重过敏反应!”字样。 据介绍,与以往的鱼腥草注射液(肌内注射)说明书相比,新的说明书样稿对这一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陈述,还对使用禁忌作出明确标示。
今年6月1日,鉴于鱼腥草注射液在临床应用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使用。后经专家鉴定,给药途径为肌内注射的注射液获准在完成规范完善说明书等工作后恢复使用,但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的注射液至今仍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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