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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9: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记者赵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一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配合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

  二是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加大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行为,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三是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四是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强对农资价格、农业生产性费用、农产品价格、涉农收费等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五是着力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监管。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收费问题入手,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收费等民生价格收费的监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是整顿规范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按照中央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整顿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规范政府制定收费政策的行为,完善涉及企业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创造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经营环境。

  七是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按照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

  八是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健全价格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价格异动的能力,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是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需要,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服务责任,巩固服务成果,把价格服务工作做到企业和群众身边,为社会提供广泛的价格服务。

  十是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举报机构,充实举报力量,提高处置水平,扩大举报影响,充分发挥价格举报提供违法线索、反映社情民意、解释价格政策、排解价格纠纷的作用,打造“执法为民”的品牌。

  十一是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倡导明码实价,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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