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0%以上将吊销驾驶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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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5日宣布,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车辆,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6日至12月6日在北京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此次整治重点是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将重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要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在事故多发路段、平直路段选择适当地点设置测速点,每个高速交警大队至少设置两处,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重点查处小型客车、营运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