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英雄李目辉被追认革命烈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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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1月15日讯记者15日从济宁市民政局获悉,为救4名落水少年而牺牲的小英雄李目辉日前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2006年8月12日下午,金乡县霄云镇店子村15岁少年李目辉为抢救4名落水少年而牺牲。包括本报在内的全国多家媒体对李目辉的事迹给予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国务委员陈至立、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总结李目辉事迹,广泛开展
鉴于李目辉的事迹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中关于“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今年9月20日,济宁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追认李目辉为革命烈士的请示》。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批准李目辉为革命烈士,发给其家属《革命烈士证明书》并享受烈属待遇。 张宏磊 郭丽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