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合格不能再卖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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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07 新京报 | |||||||||
朝阳药店人员接受医药知识考核,年底前须持证上岗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通讯员孙哓芳)“枸杞、大枣、当归、人参煎后一天服用两次。”昨日,北京市医药器械学校里,一位受试的中药调剂师手持小秤2分钟内配成一剂中药,并向评委详细阐释了这服药疗效和服用禁忌。
昨日,30位朝阳区各药店的中药调剂师接受实践考试;而毗邻教室,朝阳区541名药店店员正在接受医药知识考核。从明年1月1日起,在朝阳区药店卖药,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药剂人员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上岗。 “药品零售人员的医药知识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用药安全。”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局长闫学会介绍,目前,北京正在推行药店店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让所有药品零售人员具备专业知识的同时,今年,朝阳药监局还将落实执业药师实名上岗制,运用远程无线刷卡监督系统,考查药师的在岗情况,以使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得到更权威的安全用药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