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今年起提至人均两年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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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30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博士后事业的总投入将超过1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其中博士后日常经费的投入将达到10亿元,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额将达到5亿元。 人事部近日发布的《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
规划对加大博士后事业的投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2006年起,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两年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两年10万元。 制定并实施博士后特别资助计划,对具有较大创新潜力和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特别资助。有关地区、部门和设站单位应为获得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对获得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在站时间可以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 增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工作的择优资助力度。 支持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博士后事业的发展,在日常经费资助,博士后科学基金择优资助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博士到这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