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不是收费的借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03 京华时报 | |||||||||
公安部11月10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决制止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乱收费问题,二代证工本费每证20元。此前,黑龙江省公安厅宣布,黑龙江籍居民可以在北京办理二代身份证,其办证费用为150元。(详见本报11月9日A04版) 我不否认,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推出异地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举措,方便了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群众,避免了他们为办证而专程返乡奔波劳顿、耗费时间与精力。一些地方公安机
另外,我国的流动人口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了1亿,而直到2004年开始换发二代证之时,公安部门却对如此庞大群体的办证问题,缺乏必要的考虑,更没有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一律要求其回原籍办理。直至近期,随着换证的全面铺开,长期在外人员办证难的问题日益凸显,才开始推行异地采集人像、亲属代为办理,作为临时应急补救措施。 笔者认为:便民措施一旦与高收费挂钩就有些变味了。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如果便民是以高收费为先决条件,则意味着民众要为获得应有的服务而付出额外的费用,这不但有悖法理,更是将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异化成了商业化的交易关系。要想办证方便就得多花钱,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将公权力变成了政府部门向公众强制寻租的工具。 实际上,构建全国各地方公安机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二代证办理系统,最终全面实现长期外出人员直接异地办证并不存在什么技术障碍。关键的问题是要真正树立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责任感,对现有的办证系统和相关的流程进行积极改造提升,并且在不加重公众经济负担的前提下,让公众能就近、快捷办证,这才是真正的便民。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1月14日 文/王长明 记者:王长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