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总为感谢于大路送钱4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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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常明)昨天上午,45岁的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卫国在一中院受审,检方指控他曾代表公司行贿原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42万。 上午9点,此前已被取保候审的陈卫国身着一套整齐的浅色西服走进法庭。检方指控,1998年,陈卫国为承揽北京美禾电子公司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购置汽车的业务,结识了于大路。在成功签订合同后,陈卫国于1999年初给予于大路42万元现金。
于大路的证言证实,“钱是放在一个手提纸袋中给我的,我收下了。” 昨天,陈解释称:业务做完后,中间人说买卖做得不错,想给点钱意思意思。在和于聊天时,他顺带着就把钱给了,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这是心照不宣的事”。 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常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