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困在电梯内吓出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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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石磊)孙女士被困在停运电梯中吓出病,为此将北京建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升华电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东城法院判决物业和电梯公司各赔偿孙女士医药费等损失2000元。 孙女士家住东城区察慈小区。2月18日晚9点,孙女士乘电梯时突发故障,电梯悬停在10层到11层之间长达40分钟。因在电梯内受到惊吓,孙女士在电梯恢复运行后到医院检查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建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北京升华电梯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均有义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由于这两家单位对电梯维修管理不力,孙女士乘该电梯时电梯停运,致使其受惊吓,应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石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