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验车辆尾气 排放超标不准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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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3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目前机动车数量已突破112万辆,由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为此本市将进一步对机动车污染空气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特别要再出重拳整治公交“墨斗鱼”。据悉,检查不合格车辆将不予发放年检证并被罚款,不准上路行驶。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士介绍,本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控制机动车
同时,建立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是有效控制在用车污染排放的关键举措。本市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所有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车辆不予发放年检合格证,不准上路行驶;二是对行驶中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随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车辆限期治理、维修,同时暂扣行车证;三是在机动车停放地或者机动车拥有单位,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对不合格车辆要求限期治理,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四是开展对公交车等冒黑烟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合格的车辆依法处罚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复检合格后方准上路运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