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上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09 深圳特区报 | |||||||||
粤对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清理整顿 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上路 【本报广州11月15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吴勇加)广东省交通厅已开始对目前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许可
近期,我省相继出现揭东县交通局违规越权许可200台出租车经营权,云浮市交通局违规向出租车司机发放《从业资格证》等违规事件,暴露了我省某些交通主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规许可和监管不严的问题,不利于道路运输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许可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交通厅决定对目前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同时,规定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路执法;对东莞、深圳、惠州等重点地区周边客运市场开展专项整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对省际、市际长期不进站经营的班车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