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反家暴新政实施第一天 有个男的打老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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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18 都市快报 | |||||||||
本报驻温州记者 兰灿阳 “求你们千万别把我爸抓走,他再怎么不对,毕竟是我的亲爸爸。”温州反家暴新政实施的第一天,瓯海区梧田街道就发生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在警察想对施暴人采取措施时,报警者却变成了求情者。
这是温州反家暴新政实施后,发生的第一起家庭暴力案件。温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警察及时出警制止家暴,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但她同时建议,公安部门该根据新政要求,把反家庭暴力工作措施做得更细一些。 看到女儿报警,做父亲的才停止施暴 “妈妈会被我爸打死的,快来帮帮我啊!”昨天上午,温州110接到一个女子带着哭腔的报警。 接到110指令后,梧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在一间出租房内,一名50多岁的女子披头散发坐在地上,脸上的巴掌痕清晰地印在两颊。 女儿黄桂花(化名)站在门口,伤心地抽泣:父母感情不好已分居多年。昨天早上,父亲到母亲的出租房看孙女,双方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父亲肝火大动,“啪啪”打了母亲两耳光,并扯着母亲的头发,要把她往墙上撞。黄桂花实在拉不住父亲,怕出大事,赶紧打了110。父亲看到女儿报警,才停止施暴,离开现场。 黄桂花说,母亲经常挨父亲的打,打了多少次,已经数不清了,只记得从她有记忆以来的20多年里,母亲难得有不挨打的时候。 民警:等他回来,再作批评教育 详细了解情况后,梧田派出所民警建议对施暴人采取措施。但黄桂花突然起身阻止民警,恳求说:“饶了他吧,你们把他抓进去,以后我怎么面对我父亲啊?” 见此情景,民警只好对黄桂花说,等她父亲回来后,迅速通知派出所,以便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处理此事的陈警官说,家庭暴力案件毕竟不同于其他治安案件,到现场一般只以制止训诫为主。 妇联:警察反家暴,工作还需细一点 “派出所出警,将对施暴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昨天,温州市妇联一位相关负责人评价,如果不是因为有人报警,黄桂花的父亲肯定不会这么早就罢手,她的母亲也将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这位负责人说,“反家暴”新政从制度上规定了家庭暴力“有警必出”,这是一大进步。但如果派出所在出警时,能对施暴人的违法事实和受害人的受害情况做详细笔录,效果会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