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咋收费消费代表热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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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王立)昨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等联合举行了“律师服务标准讨论会”,律师行业、消费者协会以及数名消费者代表一道对即将于12月份生效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细则中《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暂行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昨日下午2点30分开始举行的律师标准收费座谈会,除了物价、司法、律师协会、消
据参与座谈的省消委副秘书长王国滨表示,昨日讨论的仅为意见稿,尚需认真讨论修改。座谈中消费者代表除了关心收费高低外,主要讨论了两大问题。一是标准在实际中的操作问题,诸如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从500元起,到最高5000元止。这个收费幅度相对比较大,同样一个案件依据标准收500元可以,收5000元也无可非议,“一切要看双方协商。”同时,由于成都市有300多个律师事务所,竞争非常大,这期间标准如何排除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收费。还有消费者认为,这个意见稿的线条比较粗,如作为“计时收费”这样一个相对新鲜的事物,意见稿并未给出每个小时到底收多少钱。据悉,成都有3000多名律师,这些律师计时收费一个个由谁定,每个定多少钱?每个律师收费有无必要公示,还是仍由当事双方确定?此外,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决定选择收费幅度的最高或最低,如何认定案件难易也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否则这样制定出来的政府指导价就不能体现其指导作用和意义。座谈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将进一步修改标准意见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