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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咋收费消费代表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王立)昨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等联合举行了“律师服务标准讨论会”,律师行业、消费者协会以及数名消费者代表一道对即将于12月份生效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细则中《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暂行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昨日下午2点30分开始举行的律师标准收费座谈会,除了物价、司法、律师协会、消
费者协会代表外,还有消费者代表。本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听取消费者对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和看法。

  据参与座谈的省消委副秘书长王国滨表示,昨日讨论的仅为意见稿,尚需认真讨论修改。座谈中消费者代表除了关心收费高低外,主要讨论了两大问题。一是标准在实际中的操作问题,诸如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从500元起,到最高5000元止。这个收费幅度相对比较大,同样一个案件依据标准收500元可以,收5000元也无可非议,“一切要看双方协商。”同时,由于成都市有300多个律师事务所,竞争非常大,这期间标准如何排除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收费。还有消费者认为,这个意见稿的线条比较粗,如作为“计时收费”这样一个相对新鲜的事物,意见稿并未给出每个小时到底收多少钱。据悉,成都有3000多名律师,这些律师计时收费一个个由谁定,每个定多少钱?每个律师收费有无必要公示,还是仍由当事双方确定?此外,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决定选择收费幅度的最高或最低,如何认定案件难易也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否则这样制定出来的政府指导价就不能体现其指导作用和意义。座谈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将进一步修改标准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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