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移植脑死亡者器官属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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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是两件事,国务院将在近期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不涉及脑死亡问题,后者必须通过人大立法。”针对近日有专家建议实施脑死亡器官移植等问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昨日表示,中国尚未对脑死亡进行立法,目前使用脑死亡者的器官进行移植属非法行为。
(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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