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超速50%吊销驾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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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15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刘小平)为进一步推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打好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明日起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超速50%者将一律吊销驾照(我省高速公路大多数路段限速为100公里———编者注)。 据了解,这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次为11月16
为了使这次集中整治达到效果,按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我省各地交警部门一是将设置执勤检查站点,重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要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二是将设置测速点。在事故多发路段、平直路段选择适当地点设置测速点,每个高速交警大队至少设置两处,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重点查处小型客车、营运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将调集警车上路,将所有警车投入整治统一行动,使驾驶人在行驶50公里以内能看到警车、见到警灯闪烁、听到警示喊话。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时速长时间占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巡逻警车扬声器喊话提醒驾驶人纠正。对违法停车的,要进行拍照取证后,责令驾驶人立即将车驶离。对因故障不能够及时移开或清障的,必须按规定竖立警示标志标牌和摆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