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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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0 重庆时报 | |||||||||||
时报图形李媛媛制本报讯(记者汤伟)爱开快车的驾驶员需注意了,从今日起,驾车超速50%以上被交警查获的,将直接面临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昨日,市交警总队宣布,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渝、川、滇、黔、桂五省(直辖市、自治区)交警部门将首次开展统一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超速、无证驾驶等6项交通违法行为。
每50公里一辆警车监控 据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崔路介绍,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我国西南地区必须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遏制一次死亡5人、减少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从今日起至12月20日,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省、市、自治区的交警部门将联合开展4次统一行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是西南地区交警首次开展的大规模统一执法行动,各地区重点整治路段每50公里一辆警车,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6种交通违法行为。 “走人情”追究民警责任 从今天上午8时至明天上午8时,五省市自治区交警部门将开展第一次统一行动,我市交警部门的整治路段是国道210和国道212重庆段,两国道沿线的每个交警支、大队将至少设置两处雷达测速点,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 同时,市交警总队强调,此次行动的处罚标准在五省市自治区统一执行,严禁任何交警部门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和“走人情”,一旦被发现,将直接追究相关民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