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一次性医疗器械限价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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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5 上海青年报 | |||||||||
从下月1日起施行涉及44个大类1199种规格 本报讯(记者 刘昕璐)一次性静脉营养袋、一次性连接管、一次性输液管路装置、一次性无菌旋塞……这些种类繁多、而又直接面向病患的一次性耗材收费再也不能“野豁豁”了。记者昨天获悉,12月1日起,包括输液泵专用管、输液静脉留置针、术后用引流管、导尿管在内的44个大类1199种规格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将实行最高零售价,具体名录已
据了解,在此之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耗材收费项目、价格都是放开的,医院有权向患者收取“医院进价+5%”的耗材使用费用。但是,目前医疗行业存在流通环节过多致使耗材费用虚高的现状。 目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已向各医疗机构、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联合下发了通知,凡是在名录中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均执行最高零售价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经营企业必须按照执行,凡现行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降下来,已低于此水平的也一律不得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