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死刑标准尺度:最高法院轮训死刑判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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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为了2007年1月1日顺利收回死刑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首先对610名全国各高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及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式培训。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的培训模式,今年要对全国所有从事死刑案件审判的法官进行一轮轮训。这在最高法院历史上还是首次。一位权威人士指出,死刑核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