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民状告乡政府要修路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45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彭洪升) 4年前的一次修路,让当地交通顺畅了;4年后,一位农民起诉乡政府,就因为当年修路的事。他说,4年前,因修路时资金紧张,当时的乡政府交通助理曾向他借款5万元,承诺3个月后还,可4年了仍没还上,他将乡政府告上法庭。

  

农民状告乡政府要修路钱

  王有君 记者 牛研 摄农民:借了5万元 说3个月还清

  

  昨日上午,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农民王有君在家中拿出了当年的相关材料:“2002年3月,当时乡里修路,我被乡政府交通办公室交通助理孙超雇去开了几个月吉普车。孙超对我说,因为修路用水泥,欠一家水泥厂不少钱。可是财政紧张,想从我这借5万元钱,然后给二分利,三个月后还清。我就借给了他。” “当时我把钱送到水泥厂替乡政府还了账,有人可以证明。”他说,当时有借据,但有一次妻子洗衣服时给洗了。

  5个月后,见对方一直没还钱,王有君便去找孙超要钱。孙超答复,财政上没钱,再等等吧。他此后又多次去要,但都没结果。他听说,以前修路的财政资金由该乡交通办公室支配,后来都由乡政府统一管理,而乡里又新换了领导。今年8月24日,王有君将“前二道乡政府”告上法庭。

  记者随王有君来到乡交通办公室,找到了当时账目的存根。存根上盖有该乡交通办公室的公章,写有:“借王有君款还水泥款。”“金额5万元。”

  交通助理:修路陈欠该乡非特例

  交通助理孙超说,丰满区较早就进行了村路建设,该乡修路一事由他负责。他当时没经验,财政拨款也很紧张,村里的集资款也多是由一些固定资产抵押,没有现金流动。水泥厂索要欠款,无奈之下,便向王有君进行民间借贷。曾经承诺3个月还钱,给予利息。他以为,到那时钱可以还上,但是3个月后财政依然紧张。后来,所有财政都由乡里统一管理了,他无权调度将钱还上,但曾经将此事汇报给上级领导。

  孙超说,因当年修路,乡里现在还有一些其它外债,王有君的数目还算少的,政府不会不还,但需要时间解决。孙超说,他只是为政府办事,但现在所有的欠款都找他要,弄得压力很大。早期修路出现陈欠,该乡并非特例,省、市有关部门曾来此调研,正在着手解决。他认为,既然此事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只能等待法院宣判。

  乡政府:追加第三方

审计修路账

  

  针对此事,前二道乡主管交通的王副乡长说,当年主管交通的副乡长已几次换人。他到任后,王有君并未找过他进行协调。政府并非欠钱不给,但是一些事情必须弄清。当他代表乡政府出庭时,提出追加第三方,即孙超为被告,因为当时的情况,只有经手人才清楚。目前需要看双方取证的情况,但王有君并没有当时的借据,只是后来的一个存根。而这个债务关系,只是王有君与孙超的往来,乡政府并不知情。乡里准备对4年前修路账目进行重新审计,看是否还有类似情况。由于当时财政拨款较少,而村里集资中现金较少,乡政府还有一些欠债,也陷入了窘境。

  记者从乡政府了解到,对于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修路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也正在研讨解决办法,以后会有举措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处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农村公路的建设,省补资金额度是在逐渐加大,但也要与地方进行配套,才能使修路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其中包括农民自愿集资,当地政府财政补贴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