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现金收支20万元以上要上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45 CCTV《第一时间》 |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规定,从明年起,对于单笔或当日累计超过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等四 种情况,都要作为大额交易,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中心报告。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