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陈裘大受贿判囚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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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51 今晚报 | |||||||||
本报香港15日电 特约记者虞锡珪报道 香港房屋署前总屋宇装备工程主管官、工程师,歌星陈奕迅之父陈裘大,涉嫌受贿150万港元,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9项受贿罪名成立,于昨天被判囚6年,即时收监。陈裘大将因此失去650万港元退休金,和每月34000多港元的长俸。 61岁的陈裘大在受审过程中,其律师称被告可能需要进行肝脏移植,陈奕迅之妻徐
本案的重要证据,包括廉署在被告的办公室内安装摄录机,密拍到他多次与行贿人士会面后,在办公室内数收现金的场面。陈裘大在案件于2003年底首次开审时,曾就这些密拍资料能否呈堂作为证据提出异议提出上诉。但各级法官最后仍接纳此关键证据为呈堂证供。在前天进行最后辩论时,陈奕迅和妻子徐濠萦到庭旁听,已知其父陈裘大难逃制裁,只好在陈裘大还押时,跑到犯人栏前与父亲吻别;陈裘大将随身的手提包及手表等物交给儿子保管后,被戴上手铐由法警带走。昨天宣判时,陈奕迅没有到场旁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