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范围扩大激励下岗职工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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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林乐君 记者 王玮 本报讯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运用政策扩大就业的激励机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一些相关政策做出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使更多的下岗职工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将税收政策以外的其他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延伸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贷款贴息微利项目的种类,明确了各级财政的责任和资金的使用范围等。为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社保补贴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并轨人员及时接续社保关系,扶持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全面推广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及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整体推动的工作模式,实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更大突破,推动创业促就业。三是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四是引导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吸纳富余人员,避免将他们直接推向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