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截获33头被非法贩运的塔里木马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3:00 新华网 | |||||||||
新疆森林公安局今日透露,根据群众举报,新疆森林公安在乌鲁木齐东100公里的达坂城截获33头被非法贩运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塔里木马鹿,其中4头已因长途贩运颠簸死亡。这是新疆近年来截获的数量最大的私运野生动物案件。 据现场抓获的驾驶员介绍,这批马鹿是从新疆南部距离乌鲁木齐约500公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团场拉运到乌鲁木齐的,货主原本是想在乌鲁木齐赛马场出售马鹿,从中牟利
新疆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艾则孜告诉记者,驯养繁殖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要到新疆林业厅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资质以后才能进行野生动物的驯养、贩运。而野生动物跨地区的贩运还需到新疆林业厅办理专门的贩运手续。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罗骁兵) | |||||||||